减负专题·2018年全国企业负担调查评价报告
2018年全国企业负担调查评价报告
文/宋烜懿 柴德强 浦天龙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工作部署,中国中小企业国际合作协会开展了2018年全国企业负担调查的评价工作。
一是对全国6000家企业开展调查。截至2018年9月底,共有来自全国31个省(区、市)的5768家企业完成有效问卷。从产业划分看,以第二产业为主,其中制造业企业占76.20%;第一产业占4.42%;第三产业占11.91%。从企业规模看,中、小、微型企业共占87.99%;大型企业占12.01%。从所有制性质看,私营企业比重最大,占75.21%;国有企业占15.78%;外资企业占2.28%;其它类型企业占6.73%。
二是对各省(区、市)开展综合评价。以企业纳税、缴费、制度性交易、融资、人工、用电以及企业对负担的主观感受等7个方面19项具体指标,通过搜集梳理全国各省(区、市)宏观经济和财政数据,计算得出相应的企业成本负担评价指数,并结合政务环境对各省(区、市)企业成本负担情况进行综评价。
总体情况
在国家推进“放管服”改革和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等一系列政策措施推动下,企业成本负担有所减轻,营商环境不断改善。评价结果显示,2017年度全国各地区总指数分布在0.833-1.105(数值越小表示成本负担相对越轻)之间,平均值为0.986。全国平均企业负担评价总指数较上年降低0.102,降幅为9.38%,31个省(区、市)企业负担评价总指数均有所回落,企业整体负担有所减轻,特别是缴费、人工等多项子指数均较上年均有所降低。
从调查看,企业对营商环境总体肯定。83%的企业对当前的营商环境感到满意,95%的企业认为营商环境较前几年得到优化。针对涉企收费,超过九成的企业对涉企收费清单制度建立情况表示认可,企业认为银行贷款利息外收费、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收费、上缴上级工会经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政府设立的各类涉企保证金等项目给企业造成的负担均较上年有所减轻,90%以上的企业表示涉企乱收费、乱摊派等违规行为不存在或已得到有效遏制。同时,企业对政策落实情况给予积极评价,近六成的企业对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政策效果总体评价表示满意,其中对降低目录电价、取消或降低随电价征收的政府性基金及附加、执行两部制电价用户自愿选择基本电价计费方式等政策表示满意的企业比例均达一半以上。
地区评价情况
一是涉企清单制度在不断完善。2017年以来,各地区将完善涉企行政事项清单制度作为减轻企业负担的重要举措,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收费项目数量进一步压缩,目录清单范围进一步拓展。但也要看到,个别地区公布的相关清单存在格式不尽统一、更新不及时等问题。
二是企业成本负担在逐步降低。各地区因地制宜创新降本减负举措。如广东在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基础上连续两年都出台10条降低企业成本措施;浙江省开展大调研,部署了一个行动,出台了三个降本减负文件;四川省出台了推进电力价格改革等十项举措,得到了企业的普遍好评。
三是加大举报查处力度。各地区均建立了企业举报查处机制,为企业举报问题提供了很好的渠道;各级减负部门依托综合服务平台搜集涉企问题,并建立了台账和督办制度,为企业解决了很多实际问题。
四是多措并举优化环境。上海市参照世行营商环境报告制定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浙江省以“最多跑一次”为引领大力实施“放管服”改革,湖南、辽宁将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纳入省政府绩效考核内容,为优化营商环境奠定了重要基础。同时一些地方呼吁,从中央层面加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顶层设计。
此外,还要看到,不同领域成本负担情况的区域差别较大。西部地区用电成本较低的优势明显,但企业对自身负担的主观感受相对较强,缴费等非税负担相对较重;东部地区企业负担主观感受有所降低,融资成本负担相对中部较轻,但纳税、用电等成本负担高于其它地区;中部地区整体负担较轻,8个省份总指数平均为0.966,其中4个省份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企业反映的问题和诉求
在当前经济存在下行压力的情况下,企业的主观感受依然较强,对减税降费的呼声较高。75%的企业呼吁国家继续出台减税政策,其他政策诉求依次为降低融资成本和拓展融资渠道(64%)、降低企业用能和用地成本(62%)、取消不必要的审批手续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58%)、普惠性降费(51%)、降低企业物流成本(51%)。同时,部分企业在调查中也反映了一些具体问题,如个别地区拖欠涉企保证金、涉企检查罚款偏多、部分单位存在违规收费问题等。
有关建议
进一步推动减税降费。一是进一步降低增值税税率,增强制造业企业实力,促进实体经济转型升级。二是严格执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各部门在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时不得自行提高标准,把本应享受政策的企业拒之门外。三是完善增值税抵扣链条。四是针对每项减税降费重大举措开展第三方评估工作,推动惠企减负政策落实。
继续完善涉企行政事项清单制度。一是全面梳理各地区、各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针对涉企行政事项形成统一规范的清单制度,统一标准,形成横向纵向可比、简单透明的清单格式,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大幅减少现有的各类审批许可和前置中介服务事项,除极个别涉及国家安全的事项外,取消其他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事项,全面推广事前公布标准、事后加强监管的作法。三是完善清单动态管理机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等的调整,及时对清单事项进行调整和完善,并大幅减少部门对企业违反法定程序滥处罚、重复检查、违规收费行为。
加快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一是进一步加快“放管服”改革的力度,继续深化政府机构改革,在国家层面明确统一的政务服务管理机构,统筹推进全国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二是建立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息系统,各部门、各地方可互通互用,打破信息孤岛,提升办事效率,建立社会信用体系。三是制定有效政务管理办法,规范和理顺推进政府服务工作中部门与地方、线上与线下、技术与服务等关系。
(作者单位:中国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
中国中小企业国际合作协会、
人民日报社人民论坛)